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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國家多部門聯合,釋放最新醫療反腐信號!來源:醫療器械經銷商聯盟 編輯:謹凡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多部門聯合: 加大力度整治醫藥領域商業賄賂! 近日,中紀委在其官方網站發表《多部門加大聯合懲處力度 形成強監管震懾力 綜合施治遏制商業賄賂》一文,內容直指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醫療領域商業賄賂典型案例。 文章強調,從近期查處通報的案例來看,隨著對商業賄賂案件查處力度不斷加大,一些醫藥企業采取更為隱蔽、復雜的手段,為其賄賂行為披上“合法外衣”。 因此,文章表明,對于商業賄賂行為,需要多方聯動,加強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打擊力度,破解發現難、取證難、執法難等問題,形成強監管的社會震懾力。 同時,中紀委繼續強調,要形成受賄行賄一起查合力,斬斷行賄者和受賄者利益鏈條。 多位院長被查 2023年反腐方向明確! 眾所周知,在醫藥購銷領域非法利益鏈條上,臨床醫生、藥劑科、醫院院長等關鍵人物一直都是醫械企業或者醫械代表們重點行賄的對象。 據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發文,根據國家及各地紀檢監察部門公示的信息不完全統計,2022年,各地累計已經有55位醫院院長、書記因涉及在藥品進院、銷售等環節收受回扣、利用職務為他人謀取利益等原因被查。 此次中紀委的文章中也提到兩例典型醫療反腐的案例。 在杭州建寧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商業賄賂案中,當事人按照醫院藥品采購價一定比例支付給某縣人民醫院藥劑科工作人員王某作為回扣,以獲得某注射液和某膠囊進院以及持續采購的資格。 在合肥倍思恩醫療技術有限公司商業賄賂案中,當事人與某縣人民醫院耳鼻喉科簽訂協議,以給付科研費用的方式,使得其經營的矯正用耳模型進入縣人民醫院推廣銷售。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1月10日,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公報公布,釋放了下一階段反腐從何處著手的重點信號。 公報明確,在今后的反腐方向中,要高度重視年輕領導干部紀律教育,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督促其嚴于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要堅決防止領導干部成為利益集團和權勢團體的代言人、代理人。 由此見得,在醫療反腐的高壓下,上到院長下到各科室負責人、領導,都將會成為下一階段“圍獵”的重點對象,貪污受賄勢必會受到嚴懲。 區分個人行賄和企業行賄 行賄不查,受賄不止,想要徹底根治醫藥領域商業賄賂的頑疾,只抓受賄是遠遠不夠的。 關于對行賄環節的懲治,國家也一直從未松懈。 12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了《關于加強行賄犯罪案件辦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強調要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的主基調,首次提出,要依法精準有力懲治行賄犯罪,準確區分個人行賄與單位行賄。 對于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相關行為單獨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與行賄犯罪數罪并罰。要從嚴追究性質惡劣的行賄犯罪,從嚴提出量刑建議,包括適用財產刑的建議,有力懲治行賄犯罪。 單位行賄的需通過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嚴格督促企業合規整改,不認真落實整改的要依法提起公訴,要加大力度追繳和糾正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9月,中紀委等部門就開始探索推行行賄人“黑名單”制度。 此外,多省也相繼建立行賄人“黑名單”數據庫。 江蘇省張家港市紀委監委推動相關部門建立多個數據庫,將存在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醫藥企業和供應商、代理商納入醫療機構采購“黑名單”。 安徽省明確,對一次列入省內、五年內二次及以上列入省外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醫藥企業及其代理人,2年內禁入全省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和設備采購。 顯而易見,在國家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的總方針下,不僅受賄會被嚴懲,國家對于行賄的企業和個人的監管也是日益嚴格的,企業和個人的行賄成本大幅提高。 業內人士表示,如今醫療反腐的范圍和力度可是前所未有,醫院“一把手”落馬,其背后的利益輸送關系也會被曝光,這對藥企形成了極大的威懾力,倒逼械企合規營銷,放棄帶金銷售。 2023 新年伊始,中紀委頻頻釋放反腐信號,可以看到,醫療反腐專項整治工作已經逐漸深入到醫藥購銷全部利益鏈條,伴隨著手段和技術的進步,切斷產銷用環節的商業賄賂鏈條已成為醫療監管的趨勢。 超強監管的時代已經來了,沒有僥幸、沒有可能,所有隱藏在黑暗中的腐敗行為,終將被暴露在陽光之下。 |